二风诗·治风诗五篇·至理

唐 · 元结

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意彼刑法,

设以化人;致使无之,而化益纯。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

呜呼呜呼!人不斯察。

点赞(0) 打赏

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

暂无评论
提交
网站
意见
建议
发表
评论
返回
顶部